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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要聞
八德警察分局加強酒駕防制及執行小客車駕駛前後座乘客繫安全帶取締與宣導
2012年02月02日

桃園縣八德警方為達到淨化行車空間,維護道路人車安全的目的,於2月1日持續於八德地區實施小客車駕駛與前後座乘客繫安全帶與『酒駕取締專案』及『防制危險駕車(飆車)』大執法工作,並針對未領牌照、報廢汽(機)車、使用偽(變)造或矇領牌照、使用他車牌照或未懸掛號牌、大牌貼上反光紙、無照駕駛等車輛違規駕駛人暨大型車輛違規等車輛都予以加強攔查,成果分別為一般酒駕3件、公共危險3件、小客車駕駛與前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6件,表示市民對於交通安全法規知識還有待加強。 
 八德警察分局在此呼籲,小客車後座乘客強制繫安全帶,於二月起,開使開罰,一般車輛則針對駕駛開罰,小型車行駛一般道路違規,駕駛挨罰一千五百元,逾期未繳不會加倍;如行駛高、快速公路違規,後座乘客僅一人時開罰三千元,逾期六十天加罰至四千五百元;後座乘客兩人以上開罰四千五,逾期六十天加罰至六千元。 
 新制也有三項例外,後座乘客如有開刀或懷孕等特殊情況,如經醫療機構開具證明不適合繫安全帶,員警不會開罰,否則最好還是繫上安全帶,確保安全。計程車如搭載四歲以上需坐墊等輔具的兒童,卻無此設備,也不開罰;八十年六月底前出廠小汽車、九十六年十二月底前出廠客貨兩用車,因後座安全帶非規定配備,不會開罰,另外,小客車後座如因「超載」,出現有乘客無安全帶可繫,也將依法開罰。 
 八德警分局呼籲民眾勿心存僥倖,分局仍持續加強取締酒駕勤務,希望車輛駕駛人建立正確的行車安全觀念,「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單位聯絡人:交通組承辦人傅成 
 聯絡電話:373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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