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立法院司委會初審通過「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修正草案」放寬參選資格,馬英九總統對此「震怒」一事,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昨(7)日接受媒體詢問時說,做為領導人不需要震怒,有不對的地方就要求相關單位改進,不需要戲劇化到震怒;如果她沒記錯,行政院在去年也曾提出農漁業法修正案,內容中也有類似這次水利會的條文,當時行政院提出時,也沒有聽說總統震怒。
蔡英文說,總統震怒這件事情,是不是跟選舉有關?還是總統只有在選舉的時候才震怒?恐怕要由總統來回答。
同時,民進黨中央也針對媒體報導馬英九「震怒」一事,召開記者會質疑。發言人莊瑞雄表示,如果馬英九真的感到震怒,那麼震怒的對象應該是吳敦義及整個執政團隊,同時,也應該要求行政院撤案。
莊瑞雄指出,行政院在去年10月12日提交立法院的「農會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及「漁會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就「會員代表候選人」、「理、監事候選人」及「總幹事候聘人」消極資格,放寬不良債信者得以參選,而受其他保安處分之裁判確定不得登記,但卻增列但書規定,讓「因緩刑而付保護管束者」,得以登記為會員代表候選人。
莊瑞雄表示,去年行政院10月就經院會通過,主導農、漁會部分條文修正案提出這樣的版本,怎麼不見馬英九總統對吳敦義院長或行政團隊表達「震怒」?現在距離總統大選剩下三十幾天,馬英九就感到「震怒」。
徐國勇則表示,「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修正草案」和農、漁會法修正案,同樣是行政院提出的版本,馬英九是不是該用力、大聲地講說「我震怒是對吳敦義震怒」,因為這是行政院的版本。他強調,如果馬英九真的感到震怒,就請要求吳敦義將農、漁會法以及農田水利會法有關放寬候選人資格部分儘快撤案。
莊瑞雄補充說,這次引起爭議的「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修正草案」是立委張嘉郡所提出,而先前的農、漁會法修正案是由行政院所提出,農會法第20條之2及第25條之2條文修正案是立委廖婉汝提出;農會法第15條之1、第20條之2及第25條之2條文修正案是立委陳根德提出,而漁會法條文修正草案也是由廖婉汝所提出。另外,政府採購法第101條及第103條對於曾犯圍標、綁標之人列為政府採購黑名單時間從原3年修正為6個月,則是立委林建榮所提出。
莊瑞雄表示,農漁會法相關法令中,前述有關黑金放生的提案,全數是由國民黨籍立委提出,卻從來沒有聽說馬英九感到「震怒」,今年自己要選舉了才跳出來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