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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教學園
桃園縣政府教育局聲明:回應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100年12月6日「桃園縣無照教師充斥校園新聞稿」
2011年12月08日

針對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100年12月6日「桃園縣無照教師充斥校園」新聞稿,本局聲明如下: 
  依據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增置國小教師員額(即2688專案)實施要點,政府為落實九年一貫課程,針對學校中各式特色課程或特定專長科目,可以採以多元聘用師資來源、聘用教師部份時間擔任教學工作的方式,來提升教學專業成效,而此師資類別共計「兼任教師」、「代課教師」、「代理教師」與「教學支援人員」4類,並以協助學校第二外國語、閩南語、原住民族語、藝術人文或其他特色課程為主。  
  桃園縣所屬學校為執行2688專案且為滿足學生學習需求,得聘用兼任教師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並均確實依據相關辦法進行合格人員聘任,而所聘用之教學支援人員依規應具特定科目專長(如英語及第二外國語、閩南語、原住民族語、藝術人文…等)之合格認證書,是以教師產業工會所稱2688專案教師無合格教師證情事,係因此類教師所持之證書,為主管機關採以多元方式採認核發之各項專長證書,例如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及族語支援教學人員研習證書等,並非一般教師證,惟仍屬合格教學支援教師。 
  另為確保偏鄉之師資品質以維護學生受教權益,桃園縣政府近年以公費合格師資與新聘教師優先分發偏鄉之方式來協助解決偏遠小校不易覓得師資問題。 
  為因應明年教師課稅減課所釋放之鐘點課務,將依據教育部規定,於101年2月1日至7月31日之過渡期,因教師減課所遺課務以由原教師以兼代課方式授課並依相關規定支領鐘點費方式辦理為原則,或由學校依法規辦理教師甄選覓得代理或兼課教師,由學校教評會擇聘優秀負責教師投入課務,以維護學生權益。 
  
  
 本案新聞聯絡人 
 教育局國小教育科科員廖青惠3322101分機7418 
 教育局國小教育科科長林淑芬3322101分機7416 
 教育局主任秘書高玉姿3322101分機7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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