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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桃園縣警局龜山分局大林派出所警員曹鈺溱於12月19日18時至20時擔服巡邏勤務,嗣於18時42分接獲龜山分局勤指中心通報稱「龜山鄉幸福公園內有一名婦人疑似意圖自殺,請警方前往協助」等語,曹員隨即馳赴現場察看,抵達後因天色昏暗未能及時發現,迅速再以無線電通報分局勤務指揮中心確認該名婦人之詳細位置及外觀衣著特徵(查為褐色夾克、黑色長褲及紅色圍巾)後,隨即鍥而不捨於公園內加以巡查,終發現輕生婦人情緒低落坐於盪鞦韆上,並不時低頭啜泣不已,曹員見狀即上前關心並詢問相關年籍資料,然該名婦人當下情緒激動,不願為任何言語,情況相當不樂觀。
二、警員曹鈺溱考量正值夜晚時分,天氣酷寒,復該名婦人情神狀況非常不穩定,若放任於公園內恐有生命、身體危險之虞,遂主動將該名載回派出所內安置並貼心提供餐飲及毛毯,以提高該名婦人之體溫,嗣備勤警員柳琦皓再以苦口婆心持續安撫婦人情緒,勸導該民應往正面思考,經不斷苦勸及鼓勵之下,終使其放棄輕生念頭並向員警告知相關年籍資料,曹等2員為求審慎,復透過內政部警政署戶役政系統實施複查,終確認該名婦人身分,隨即循線通知家屬前來將母親領回,嗣女兒抵達派出所見母親能平安無事並受到妥善照顧,激動地緊握員警雙手由衷表示感謝,並表示當(19)日係因母親之同居人因細故與大哥發生口角,導致心情不佳,經飲酒後一時想不開離家欲至幸福公園內意圖自我了斷等情,所幸員警能及時尋獲並施以安撫及勸導,始能免除本次危機,往後會特別關心母親動(靜)態,以免造成無法彌補的憾事,對於警方之熱心協助,一再感謝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