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是不是覺得常常收到「垃圾簡訊」,內容是商業廣告或促銷活動,但有些簡訊還是電信公司自己發出來的,消保官收到民眾檢舉,發現辦手機時,申請書上有個欄位,問申辦人同不同意收到「業務促銷簡訊」,但如果民眾沒勾選,電信公司會直接當作「同意」寄發廣告,消保官認為,這樣就算侵犯民眾個資隱私,要求業者改善。
收到簡訊,電信業務的促銷或活動,還附網址,直接用上網功能連活動網頁,垃圾廣告卻讓民眾覺得困擾。民眾:「覺得莫名奇妙的,就要常常刪(廣告簡訊),感覺也是不是很愉快。」記者:「為什麼?」民眾「就感覺收到很多簡訊,還要刪很麻煩。」
其實辦門號時填申請書,裡頭就有「業務促銷簡訊」的項目,讓申辦人勾選同意或不同意,但是如果空著沒有勾選,許多業者就會當作「同意」,寄發廣告簡訊,消保官認為,這樣已經涉及侵害隱私。
新北市消保官李大鵬:「當消費者沒有在契約中勾同意或不同意,表示雙方這點還是有疑異的,有疑異的情形,應該(採)有益於消費者的解釋,也就是說,消費者應該視為不同意。」
消保官已經要求各家業者改善,民眾沒有勾選,要當作「不同意」接收,違反的業者最高可開罰150萬元,廣告簡訊漫天飛,電信公司因為掌握消費者個資,反而更成為濫發簡訊的帶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