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警局中壢分局興國派出所員警林忠河於100年12月3日20-22時巡邏勤務,接獲勤指中心派案,稱有一名女子坐在中壢市環北路37號前之路中央,經警方到達現場發現,該名女子坐落於車道上,當時車輛眾多,險象環生,警方上前了解該女子陳0涵因與同事發生口角而致陳女心情低落,故有輕生念頭而負氣坐於路中央,一開始女孩不願移至路旁,經到場員警適時的勸說並協助疏導後方來車,該女子才願意道路旁,經到場員警認為,該女子雖已離開路中央,但擔心如警方離開後會再行返回原地,故勸說陳女同員警返回派出所。帶至派出所後,先讓陳女在派出所休息,並由備勤員警曾靜儀安撫其心情,協助該女聯絡其家人至派出所將其帶返家。其母親盧0仙接獲警方通知陳女已為警方帶返所保護,且警方告知陳女有疑似輕生之念頭,其母親即趕至派出所了解並安撫陳女,最後見其女兒無事後感謝警方為民服務之熱忱。兩位同仁認真執勤,除防治犯罪發生外,更秉持警察人員為民服務之精神,於線上及時發現民眾需要協助,足為表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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