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01年2月28日創刊
中華民國113年12月10日 星期二 08:12  ● 回首頁  ● 會員專區
  今日訪客人數:862068 
 全國報系 總裁 (社長):鍾 百 城  名譽董事長:邱奕勝  副總裁:陳旺彬、郭雲輝、林岳本  總經理:彭永淦  法律顧問:張進豐、郭志偉
農地違規使用 可能觸及違反都市計畫等法須處罰鍰之規定 請民眾注意! - 今日焦點 - 全國報系→全國時報(全國電子報、全國警友報、全國文教報、全國忠貞報)農地違規使用 可能觸及違反都市計畫等法須處罰鍰之規定 請民眾注意! - 今日焦點 - 全國報系→全國時報(全國電子報、全國警友報、全國文教報、全國忠貞報)
今日焦點
農地違規使用 可能觸及違反都市計畫等法須處罰鍰之規定 請民眾注意!
2012年01月03日

農地違規使用,除須依法繳納房屋稅、地價稅外,可能觸及違反都市計畫法、區域計畫法須處罰鍰之規定,請民眾注意。 
 民眾常生疑義詢問,農業用地興建違章房屋又沒有產權,何以要申報房屋稅籍繳納房屋稅?既已繳了房屋稅、地價稅,為何遭桃園縣政府相關單位科處農地違規使用之罰鍰?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農地依法應從事農業使用,如在農地上違法興建房屋,做停車場、工廠……等非農業使用行為時,除設籍課徵房屋稅、改課地價稅外,另違規使用部分,將遭縣府其他相關單位依違反都市計畫法或區域計畫法規定,處以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須限期恢復原狀。 
 又該局指出,農地作非農業使用係屬違法行為,而所興建之違章房屋,基於課稅公平原則,依規定仍應課徵房屋稅、地價稅,故民眾不能據以主張違章建築因繳稅就變成合法了。 
 如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請撥該局03-3326181轉2412洽詢,地方稅務局將會竭誠為您服務。 
   

工商焦點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