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與台灣上周召開漁業諮商預備會議,就多項漁務議題達成初步共識。不過菲律賓方面仍稱,如果有台灣漁船越界捕魚,同樣會予以逮捕、扣船,並處以至少5萬美元(約150萬台幣)的罰款。
根據中央社報導,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理事主席裴瑞茲昨天(17日)表示,菲、台雙方已於14日召開漁業諮商預備會議,希望避免台灣漁船「廣大興28號」事件重演,但是菲律賓方面仍將逮捕及扣留越界捕魚的台灣漁船。
裴瑞茲表示,如果進入司法程序且漁民敗訴,將需支付10萬至20萬美元的罰款,才能換取人船獲釋。如果台灣漁船上載有非法物品,例如毒品或保育類動物,更將面臨其它罪名的控告。
他強調,如果台灣漁船使用武力拒捕,菲律賓也將以武力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