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 葉耀鵬 立法院秘書長 林錫山
監察院財產申報處去年六月抽查發現,立法院秘書長林錫山投資某家事業持股超過百分之十,疑似違法投資。監委葉耀鵬昨天說,他將約詢林錫山,了解有無正當理由及違法後態度,再決定如何處理。
依林錫山二○一○年底申報的財產內容,其妻劉馨蔚投資鼎嘉國際公司共一千四百二十七萬元,林錫山在鼎嘉持有股票也有二千三百多萬;至於上市公司股票,林申報持股台欣生物科技二千餘萬元,若加上劉馨蔚及未成年兒子,投資總額為四千五百九十八萬元。
監院財產申報處長謝松枝表示,去年五、六月,監院依例從財產申報對象約八千人抽查百分之五(約四百人),了解財產申報有無核實、有無違法。此案是經抽查後發現,移送監委調查。
據了解,監院原本將此案交由監委杜善良調查,但杜過去曾任監察院秘書長,與林錫山熟識,因此申請迴避,監院就轉而交給葉耀鵬調查。
葉耀鵬說,「我當過立委,當然也認識林錫山」,但如果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十三條「公務員持股不得超過百分之十的規定」,「不行就是不行」。
不具名監委表示,雖然違反百分之十的規定是剛性的,但情況仍有不同,過去曾調查一案,某公務員未當公務員前投資土地,後來當了公務員,這塊土地共有人之一將部分土地資產所得投資一家公司,使得這位公務員因而在這家公司持股超過百分之十。
葉耀鵬說,他正在蒐集資料並將盡快約詢林錫山。至於會不會提彈劾,他「不預設立場」。公務員因違反「公務員持股不得超過百分之十」規定遭彈劾案例,有台灣菸酒公司前董事長韋伯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