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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速慢行多禮讓 桃警自製短片宣導交安 --全國報系(全國電子報)
2020年02月14日

 

 

減速慢行多禮讓

 

 

桃警 自製短片 宣導交安

 

 

記者 陳俊穎 / 桃園報導

鑑於行人違規、汽、機車駕駛人不禮讓行人等肇事、死亡車禍事件頻傳,交通警察大隊特製作了交通安全宣導短片,將各種行人交通事故態樣以影片方式呈現,加深宣導效果,向駕駛人傳達「行經路口應減速慢行」、「轉彎時應注意視線死角」及「行經行人穿越道應禮讓行人」等觀念,期許民眾能夠正視行人交通安全問題。 

經內政部警政署統計108年度全國行人交通事故,共有290人死亡,較107年同期增加了79人;桃園市警局分析桃市108年度所發生之36件行人A1交通事故案(計36人死亡,19人受傷),其中汽、機車不禮讓行人計有7件,亦有8件為行人違規所致,主要肇事因素為民眾因貪圖方便,不依規定從道路間穿越,容易造成車輛閃避不及撞上。 

警方表示,行人一定要養成走行人穿越道的習慣,行人不是最大,車禍也不一定是汽、機車駕駛人要負起責任,端看路權歸屬而定;行人穿越道路時,在禁止穿越、劃有分向限制線(雙黃線)等路段不得穿越道路,呼籲民眾切勿闖紅燈或任意穿越車道,違規行人可處300元罰緩。 

另為改善行人交通事故問題,警察局除持續加強「尊重行人路權」宣導工作,亦選定易肇事路段加強交通執法,交大指出,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規定,汽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的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交大提醒,針對未暫停禮讓行人的車輛,都可依照《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規定以及第48條第2項規定開罰1200元以上至3600元以下罰鍰,希望駕駛朋友行經路口時多禮讓,以維護高齡者及其他行人路權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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