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01年2月28日創刊
中華民國113年04月19日 星期五 13:37  ● 回首頁  ● 會員專區
  今日訪客人數:2184793 
 全國報系 總 裁:鍾 百 城  名譽董事長:邱 奕 勝  副總裁:陳 旺 彬、郭 雲 輝、林 岳 本  顧 問:鄭 文 燦、張 進 豐
中華民國臺灣基本法連線 籲轉型正義救阿扁 - 警消司法 - 全國報系→全國時報(全國電子報、全國警友報、全國文教報、全國忠貞報)中華民國臺灣基本法連線 籲轉型正義救阿扁 - 警消司法 - 全國報系→全國時報(全國電子報、全國警友報、全國文教報、全國忠貞報)
警消司法
中華民國臺灣基本法連線 籲轉型正義救阿扁
2012年01月11日

前總統陳水扁岳母昨日舉行告別式,但他無法到場送最後一程,令人憶起頭七當日,阿扁自北監被戒護到台南,率兒子陳致中一路跪爬進入靈堂,在靈前泣讀祭文,令聞者無不鼻酸。 
 中華民國臺灣基本法連線主席黃千明,主張「轉型正義救阿扁」,因為轉型正義是「遲來的正義」。為了保護阿扁與其他人享有平等的基本人權,黃千明強調,要督促政府應該停止、調查、懲處、矯正、和預防未來政府對人權的侵犯,讓轉型正義制度落實。 
 黃千明說,轉型正義必須以體制內的方式來實現,並符合國際法或國內法所公認之法律原則,包括正當程序原則、比例原則、及平等原則等。轉型正義是對全體人類歷史及文明進化的服從,而不讓現實成為一個不作為的藉口。 
 臺灣基本法連線主張對貪腐、濫權、無能等,曾參與過去迫害犯行的官員及任職於司法體系的人給予自新、革職、制裁。對於行政、立法、司法、檢察等與時俱進之制度性、結構性改革,不管誰當選都應積極推動。 
 黃千明主張,羈押犯人也應考慮到人權,現在對阿扁的無限期羈押已經像是以公權力迫害人權,台灣以遵守聯合國公約而洋洋得意,但政府破壞人權的罪刑更是罄竹難書,政府應對轉型正義者罪犯提供大赦,對體制的不健全負鑄錯最大責任。基本法連線呼籲政府要行使大赦法律,使所赦犯罪一筆勾銷,並完全減免原犯罪之刑罰或所剩餘之刑罰。 
  
 新聞連絡 02-87876003轉23  

工商焦點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