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價公式初審過
記者李玉琴/台北報導
新版電價公式昨(31)日「名義上」已獲立法院經委會審查通過,但是,各界關切的合理利潤率、調整頻率等參數,最後決定交由朝野黨團協商。經濟部長鄧振中表示,距離本會期結束還有些時間,盼協商能盡快有共識,力拚本會期過關,新公式4月上路。
電價公式昨天在藍綠立委吵鬧中,終於完成初審,確定刪除重建成本每度0.1元之外,而合理利潤率、未來多久調整頻率等重要參數,決議交黨團協商。立法院本會期將至1月23日結束,鄧振中表示,下周起會積極與各黨立委溝通,早點形成共識,才能力拚本會期過關。
鄧振中說,應給台電適宜的合理利潤,主要用處是未來投資、設備更新等,建議未來電價公式內的合理利潤率能介於3.5%至5.5%,保留彈性空間,之後再交由電價費率審議委員會決議。
至於費率審議委員會的組成,立委們提案建議,委員人數中屬行政部門及所屬者不得超過3分之1,且3年內與台電有委辦及委託研究關係人士不得擔任審議會成員。對此,經濟部與台電皆點頭同意。
經委會昨也通過三重要提案:一、台電得每半年提經營績效改善報告。二、建議政策性負擔應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一定期間內達成編列預算補足目標,並於三個月內向經委會提出規劃報告。三、建議台電先行辦理減資後再增資。
對於立委建議減資再增資,據悉,台電一直傾向此做法,但經濟部則態度保留,主要是政府現階段根本不可能立刻拿錢出來,台電還沒破產,重點是要讓民眾先習慣「浮動電價」,未來就算合理利潤率不高,仍舊能慢慢賺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