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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獲違規爆竹煙火1.9公噸,形同火藥庫設於馬路旁 !
2012年01月08日

桃園縣消防局119指揮中心於昨(07)日15時30分接獲民眾檢舉:於新屋鄉中華路和三民路的交叉路口附近(路旁鐵皮屋)有違規儲存爆竹煙火之情形,請派員前往查處。消防局立即派遣新屋及富岡分隊各式消防車4輛,救護車1輛,消防人員計9名,義消人員6名,由小隊長吳哲榮帶隊前往取締;於現場查獲違規儲存爆竹煙火升空類(俗稱蜂炮)等十餘種成品16公斤裝120箱均有附加認可標示總重量1,900公斤。
本案查獲違規儲存爆竹煙火,總火藥量約400公斤,成品總重量約1900公斤(1.9公噸),遂將違規儲存之爆竹煙火逕行沒入,封存後運至桃園縣新屋鄉合法儲存場所「雀集股份有限公司」暫時寄放,擇日再予以銷毀。
非法儲存、販賣爆竹煙火重罰150萬
消防局長謝景旭特別呼籲,由於民眾對於爆竹煙火儲存、販賣的相關規定不甚了解,加上不肖業者的鼓吹及利誘,導致眾多的民眾及青年學子投入販賣行列中;基於公共安全消防局依法予以取締,輕者罰3~15萬、重者罰30~150萬,因此民眾儲存、販賣往往未蒙其利、先受其害,真正獲利者是不肖製造業者及進口商;再次提醒青年學子於寒假打工時不切勿落入不肖製造業者及進口商的圈套,而投入販賣行列中,一經查獲將處以重罰,屆時得不償失;另外消防局也呼籲民眾春節即將到來,往年時有非法儲存、販賣爆竹煙火的情事發生,為維護公共安全消防局將強力派員稽查取締,民眾如果發現可疑非法爆竹煙火應撥打03-3379119分機630、644或119電話踴躍檢舉,最高可獲檢舉獎金50萬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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