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航空城捷運線 通過環評!
【本報記者袁慧心、黃珮瑜/報導】環保署環評大會昨(十六)日審查通過桃園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航空城捷運線開發案,認定環境影響說明書已足以提供審查判斷所需資訊,無須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
對於記者詢問開發案最快何時可以正式動工,出席審查會的交通部路政司鐵工科長魏瑜回應說,這要看桃園縣政府修改綜合規劃報告書的進度,而交通部會協助桃園縣政府盡快把案子呈報到行政院。
總預算超過九百億元的桃園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航空城捷運線開發案,在初審會時做成兩項建議結論,其中,甲案建議無須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乙案則是認為開發案對於環境有重影響之虞,建議應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
昨天下午審查會中,包括三位桃園國民黨籍立委廖正井、楊麗環、陳根德親自到場,呼籲環評委員避免再做二階環評,在所謂「支持民眾」與「關心民眾」各有十位登記輪番發言表達反對與支持立場之後,環評委員會最後經過一番討論終於通過甲案。
環保署綜計處指出,桃園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航空城捷運線開發案,開發單位是桃園縣政府,計畫採中運量系統興建,計畫路線從航空城特定區機場聯外捷運站起,穿越中山高、國道二號,進入八德都市計畫區,長度約二十七點八公里,其中地下段約十二點五公里,規劃地下車站十座,高架段長段十五點三公里,設置高架車站十一座,另設機廠兩座,其中北機廠面積約十六公頃,南機場面積約九公頃。
有關開發案可能施工期程,環評大會要求在環境影響說明書定稿經環保署備查後始得動工,並應於開發行為施工前三十日內,以書面告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環保署預定施工日期。魏瑜表示,雖然綜合規劃交通部內部委員會議已經審查過一次,現在環評委員會審查通過之後,交通部還要再把計畫案報到行政院國發會進行審議,而在等行政院審議通過開始編列預算之後才會正式動工。
環評大會也做成另一項決議,那就是原位於「新訂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範圍內之捷運車站倘若排除於區段徵收適用範圍者,開發單位應比照G09、G10、G11等站進行民意溝通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