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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要聞
桃園縣環保局槓上開花→查獲觀音兩起偷排和偷接暗管!
2012年05月17日

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稽查人員昨天(16日)凌晨,一舉查獲觀音工業區兩家工廠私接暗管排放事業廢水,其中俊紡染整廠竟將廢水不經廢水處理設備,惡意接管鑽法令漏洞排放,環保局將依情節重大,給予嚴懲。

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為持續掌握觀音富順纖維廠的事業廢水排放紀錄,在桃園地檢署檢察官的指示下,進行全天24小時駐點輪班守候作業。每天均進行事業廢水採樣進行檢驗。

環保局稽查人力在此情況下雖更為吃緊,但打鐵趁熱,環保局專案稽查人力,仍針對被鎖定的可疑偷排廠家,加強關注和嚴密守候。

執行富順纖維監控作業的環保局稽查人員,16日凌晨利用輪班空檔,抽出人力前往觀音工業區巡察。凌晨5點多鐘,稽查人員在觀音鄉樹林村經建四路1號從事染整業的俊紡染整廠放流口的樹林溪,發現溪水有陰陽水明顯色差情況。立即採水進行化驗,現場採水之酸鹼值符合規定,水溫40.2度超過規定標準,採樣帶回檢測。

完成採樣後,稽查人員進入廠內進行稽查,發現工廠將未經處理的事業廢水,以軟管未經廢水處理設備,直接接到放流管線排放。明顯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七條:廢水排放地面水體不符合放流水標準。依規定可罰處新台幣6至60萬元罰鍰;且可按日連罰。

查完俊紡染整後,稽查人員又再轉往觀音工業區內,另外一家同樣在以專管排放的錦美紙業。這家位於觀音工業區草漯村榮工北路,從事造紙的工廠,也是被環保局鎖定的一家用水量較大,且有被檢舉紀錄的工廠。

稽查人員直接進廠進行深度查核,發現廠內多項廢水處理設施荒廢未再使用,且用水量和廢水量無法達成平衡等多項點及違規事項。經巡檢全廠,再發現廢水排放之管線,有一段明顯利用不鏽鋼6至8英吋管之三通接頭,疑似將廢水未經處理即可排放至雨水下水道。雖然稽查當時尚未進行廢水排放,但作為已明顯違反水污法之規定。

經稽查人員一再追問,廠方人員坦承確實有違規私接暗管情事,此舉明顯違反水污染防治法14之2條之規定,按同法將可罰處1至60萬元之罰鍰,且按次處罰。

環保局對於這兩家明顯違規之事實,除立即開單告發,並各限期7天進行改善。

環保局長陳世偉指出,環保局稽查本案的專案人員,最近兩個月內,多次在觀音地區查獲違規偷排和私接暗管情事,甚至包括觀音工區污水處理廠之繞流。尤其是在值勤查核富順纖維的空檔期間,還前往工業區巡查,並一舉查獲兩家工廠偷排和私接暗管情事。為此,接連近20小時沒有休息,這種精神不但令局內同仁感佩,也是稽查人員之模範。

環保局陳世偉局長希望有更多同仁發揮稽查績效,化解極少數環保人士對環保局稽查不力的惡意批評。


新聞發佈: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水保科長張根穆0926376657
新聞連繫:環保局機要秘書湯學新0921250524

凌晨5點多鐘,稽查人員在觀音鄉樹林村經建四路1號從事染整業的俊紡染整廠放流口的樹林溪,發現溪水有陰陽水明顯色差情況,立即採水進行化驗

環保局稽查人員進入廠內進行稽查,發現工廠將未經處理的事業廢水,以軟管未經廢水處理設備,直接接到放流管線排放

錦美紙廠有一段明顯利用不鏽鋼6至8英吋管之三通接頭,疑似將廢水未經處理即可排放至雨水下水道

錦美紙廠疑似將廢水未經處理即排放至雨水下水道

錦美紙廠疑似將廢水未經處理即排放至雨水下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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