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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消司法
警方偵破新型態色情應召詐欺犯罪集團案 !
2012年04月20日

 警方 偵破江○○為首假色情應召詐欺犯罪集團案

壹、偵辦單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桃園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平鎮分局等單位。
貳、查獲時間:101年04月19日。
參、查獲地點:桃園縣、臺中市等地。
肆、查獲嫌犯:江○○(男、48年次)、鄭○○(男、45年次)、李○○(男、69年次)、劉○○(男、43年次)、龔○○(男、45年次)、李○○(男、55年次)等6人。
伍、查獲贓證物:工作手機9支。
陸、案情及查獲經過:
一、案緣本局於日前接獲線報略以:本局轄內各重要火車站區出現一新興手法之假色情應召詐騙集團,專挑出入車站之年青男性為對象,藉口媒介小姐提供性服務,騙取被害人提款卡及密碼供歹徒前往atm提款機將上開金融卡內之存款提領一空;案經續查得知曾有多名被害人遭該集團詐騙,本局刑事警察大隊、平鎮分局立即組成專案小組,擴大追查發現有一結構性詐欺集團分別在全臺各地火車站,以相同詐騙方式向不特定民眾行使詐騙,遂報請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指揮偵辦。
二、本案深入追查後發現主嫌江○○夥同龔○○、鄭○○、李○○、蔡○○、施○○、李○○等7人共組假色情應召詐騙集團,涉嫌自99年起,以3至5人之組合,於犯案前先合意分工擔任暗哨、馬伕、賓館經理等角色,並約定利用火車做為交通工具,不定期穿梭全臺各火車站,藉口媒介提供性服務,挑選適當之被害對象進行詐騙;嗣帶同被害人前往汽車旅館、賓館,於假藉等待小姐期間佯稱:「需以提款卡列印交易明細,以確認被害人是否為警察為由,要求被害人交付提款卡及密碼查詢」,得手後,犯嫌即前往atm提款機將被害人交付之金融卡帳戶內存款提領一空,再返回汽車旅館將金融卡歸還予被害人,並請被害人於旅館內繼續等待小姐,待被害人發現有異後,相關犯嫌早已朋分詐騙不法所得,逃之夭夭。江嫌等人利用上開手法,每次詐騙所得自新台幣數萬至數十萬元不等,截至目前,粗算至少有十多人受害。
三、專案小組偵查後發現,江嫌等人專挑出入車站穿著質樸之年青男性為對象,係以該等被害人涉世未深容易得手,且被害人被騙後,礙於顏面,多不敢報案;又犯嫌選擇利用火車做為犯案交通工具,主要著眼於容易逃避警方的追查及犯案後便於脫逃;本案經數月之偵查,專案小組陸續掌握該詐欺犯罪集團成員並逐一清查所屬成員真實身分及其藏匿處所後,見時機成熟由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指揮本專案小組規劃於本月19日執行同步收網。本次行動出動數十名警力分別在桃園縣中壢、新竹、臺中等地進行拘提搜索行動,逮捕以江○○、鄭○○為首及其黨羽合計6人到案並查扣工作手機9支。
四、本次打擊江嫌為首之新型態假色情應召詐騙集團行動,宣示政府查緝各類詐欺犯罪不遺餘力,除賡續積極打擊假檢警、電信詐欺等犯罪集團外,亦隨時密切關注詐欺犯罪手法之演變,一旦發現新興之詐騙手法,立即投入偵辦,及時遏止是類案件之蔓生;此外檢警再次提醒,如有遭受類似手法詐騙之民眾,請勇於出面指認,以維護自身權益。
承辦單位:刑警大隊偵五隊 隊長:陳怡誠 03-3322404

歹徒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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